优华物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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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19: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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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26



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2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聂敏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选举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聂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拟任命聂敏女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聂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拟任命郑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拟任命周晓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拟任命郑瑜先生、孙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瑜先生、孙杰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工商备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即将届满,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备案手续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变动,所以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如下: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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