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870927 证券简称:上海中兴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中兴通讯大厦H6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伯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6,6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及《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的业务预测,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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