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兴: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中兴资讯
2019-04-03 15: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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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03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0927 证券简称:上海中兴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中兴通讯大厦H6

3.会议召开方式:电视电话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游湘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公告编号:2019-015

有关规定,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任期三年现已届满,第一届各位监事在任期内一直勤勉工作,尽职尽责,为本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现提名李淼女士、徐琴女士,共2名监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施志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淼女士、徐琴女士、施志文先生均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并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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