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3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70927 证券简称:上海中兴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方式、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0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公告编号:2019-004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中兴大厦H座6F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2017年中国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需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该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00分
公告编号:2019-004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中兴大厦H座6F上海中兴易联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1-6889761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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