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喜悦:公开转让说明书
宁波喜悦资讯
2017-01-25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1-25

宁波喜悦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宁波喜悦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 一月

宁波喜悦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宁波喜悦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 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较多对外担保,部分担保已经代为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致使公司遭受较大财产损失。目前公司尚存两份有效《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份《最

高额保证合同》中一份主债权确定期限尚未届满,一份已经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

届满。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金额合计为 3,230.00 万元,其

中 2016 年 8 月 23 日主债权确定期限届满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的最高额为

730.00 万元,公司已经履行了 628.00 万元保证代偿责任,因此公司尚存的最高额

保证金额为 2,602.00 万元。如果有被担保人因无法偿还债务致使银行要求公司承

担担保责任,那么将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公司现存的对外担保合同对公

司具有较大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较多是由于公司在有限公司时期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司股权集

中,内部缺乏约束机制造成的。为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公司日后将严格按照对外担保关联办法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同时为降低

担保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强、罗胤豪父子签署了《对

外担保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担保情况已经全部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

披露,不存在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

(2)公司担保责任尚未消灭的对外担保已经全部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

行披露,不存担保责任尚未消灭而没有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

(3)预计公司目前仍然存在担保责任的担保合同不会真正让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如果因担保责任尚未消灭的担保合同让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则本人将公司对

外承担担保责任全部损失进行补足。

(4)未来将严格依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金额审批对

外担保事项,不对外担保。

(5)公司关联方不存在通过担保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资源的情

况。

宁波喜悦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3

二、 部分房产无产权证的风险

公司目前尚余 3 幢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由于公司需要对原有房屋进

行改扩建以及加层的原因导致公司目前作为注塑车间的厂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

证,由于公司原先建造房屋时有两幢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致使目前该两幢

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公司正在加紧办理改扩建以及加层房屋的《不

动产权证》手续,正在从规划、消防等方面对原先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两幢房

屋进行整改。如果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三幢房屋最终没有取得《不动产

权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4 号厂房作为注塑车间,5 号厂房作为吸塑车间以及 2 号厂房作为办公用房,

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公司拥有不动产权证的厂房较多,面

积较大,目前仍属于未充分利用状态,且公司已经正常生产经营多年,即便目前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因消防、环保等原因无法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公司

仍然可以继续正常使用该房屋进行生产办公。即使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允许公司

继续使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进行生产办公,公司可以利用目前拥有不动产

权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