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8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为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2019年1月10日,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于2019年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阳光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核,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之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和2019年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公告编号:2019-00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及《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三环,证券代码:870901)自2019年1月29日开市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公司暂定最晚于2019年4月26日恢复转让,如到期无法恢复转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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