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2017年度未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深圳市绿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园林”)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阳光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卢秀庆直接持有阳光城市84%的
股份,阳光城市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7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关联董事卢秀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宜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公告编号:2018-019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绿地园林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荔园 有限责任公司 郑水龙
路1号
(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卢秀庆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维持公司办公环境及项目绿化养护需要,公司接受关联方绿地园林提供绿化养护劳务,金额为89,019.81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绿地园林采购绿化养护服务,与公司向其他公司采购的服务或产品价格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绿地园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1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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