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卢秀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卢彩珍系卢秀庆之配偶,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 4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卢秀庆回避表决。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6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卢秀庆 广东省深圳市 - -
卢彩珍 广东省深圳市 - -
(二)关联关系
卢秀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卢彩珍系卢秀庆之配偶,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秀庆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并由卢秀庆及其配偶卢彩珍共同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卢秀庆、卢彩珍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关联交易未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 公告编号:2018-016
需要,无偿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平稳发展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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