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卢秀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6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00%。
公告编号:2017-04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 2,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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