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6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秀庆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原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公告编号:2017-037
年度审计机构,现因双方合作关系调整,公司拟改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资产评估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真实和保密原则,切实履行委托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在该行业中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兹定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