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6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延红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原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现因双方合作关系调整,公司拟改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17-038
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资产评估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真实和保密原则,切实履行委托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在该行业中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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