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5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秀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8月21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授信期限 12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庆以其自有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4000405520号)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卢秀庆及其配偶卢彩珍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卢秀庆、卢彩珍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关联方卢秀庆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补充审议关联方卢彩珍的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及《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7-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阳光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秀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141634.00元的履约保函,期限为五年,并由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泰”)为上述履约保函向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宁市润仁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仁达”)就中恒泰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向中恒泰提供连带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庆先生自愿为润仁达提供的上述担保向润仁达提供连带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及《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7-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阳光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秀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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