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三环: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三环资讯
2017-08-21 17: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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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1

证券代码:870901 证券简称:阳光三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市阳光三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秀庆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7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授信期限 12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庆以其自有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4000405520号)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卢秀庆及其配偶卢彩珍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卢秀庆、卢彩珍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关联方卢秀庆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补充审议关联方卢彩珍的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7-018)。



2、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回避表决情况:其中董事卢秀庆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由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



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变更为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141634.00元的履约保函,期限为五年,并由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泰”)为上述履约保函向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宁市润仁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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