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6
湖北泰龙互联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0二三年九月一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八章 信息披露......27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十一章 通知......30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33
第十四章 诉讼、仲裁......34
第十五章 附则......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泰龙互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北泰龙
通信有限公司依法以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原湖北泰龙通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泰龙互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一期6幢7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奉献社会、求实创新、诚实守约,实现股
东、公司、社会的效益最大化,为国家通信事业和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做贡献。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项目为准,包括:经营基础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
制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森林防火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
车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住房
租赁;物业管理;销售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金额为1元。公司设立时总股
份为3000万股,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
序号 发起人股东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占注册资本百分比(%)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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