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摘牌建设资讯
2021-11-30 1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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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30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70868 证券简称:城乡建设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 2021【23】)

收到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苏天锋 董监高 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4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公司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驳回终止挂牌申

请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仍未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



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公司也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苏天锋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苏天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及有关责任主体需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向股转系统回复是否接受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影响了企业及有关责任主体的



公告编号:2021-024



声誉。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对公司财务方面有负面影响,影响了企业及有关责任主体的声誉。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企业及有关责任主体对纪律处分有异议将提起申辩。企业及有关责任主体将继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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