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870864 证券简称:德和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69号秀洲商会大厦B座7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现将该报告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内容、经营业绩编制了《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内容、经营业绩编制了《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请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4、法人委托非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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