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70864 证券简称:德和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充披露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子公司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德合路1号1幢的工厂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江苏公司存在泡沫玻璃生产过程中对粉尘排放不达标、珍珠岩项目未经评审擅自开工等环境违法行为。江苏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了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8]107号),对江苏公司处以人民币261,657元的罚款。
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事件,积极推进设备和管理方面的整改工作:
1、泡沫玻璃生产过程中,在原有的环保设备的基础上,公司增加除尘设施,增加喷雾设施,增加环卫人员,对车间进行不间断的清扫,对切割车间进行全封闭的处理。
2、珍珠岩项目的相关评审工作也已在办理过程中,在评审完成前未继续生产。
公告编号:2019-040
3、加强管理,对涉及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人巡查。
该事件未对环境影响较小,公司将在以后的建设、生产、管理等过程中,严把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予及时披露。公司对上述处罚事项的延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严格尊守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避免出现类似情形。
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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