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科技:关于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充披露说明
德和科技资讯
2019-05-01 0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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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70864 证券简称:德和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充披露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子公司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德合路1号1幢的工厂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江苏公司存在泡沫玻璃生产过程中对粉尘排放不达标、珍珠岩项目未经评审擅自开工等环境违法行为。江苏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了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8]107号),对江苏公司处以人民币261,657元的罚款。

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事件,积极推进设备和管理方面的整改工作:

1、泡沫玻璃生产过程中,在原有的环保设备的基础上,公司增加除尘设施,增加喷雾设施,增加环卫人员,对车间进行不间断的清扫,对切割车间进行全封闭的处理。

2、珍珠岩项目的相关评审工作也已在办理过程中,在评审完成前未继续生产。


公告编号:2019-040
3、加强管理,对涉及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人巡查。

该事件未对环境影响较小,公司将在以后的建设、生产、管理等过程中,严把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予及时披露。公司对上述处罚事项的延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严格尊守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避免出现类似情形。
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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