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一期)
德和科技资讯
2022-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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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科技”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民生证券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为田尚清、刘佳夏、秦静、李守民、孙哲、王震、孙一鑫、徐雨杰。以上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民生证券与德和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网站上对德和科技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德和科技的本期

辅导工作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2、辅导方式



在辅导过程中,民生证券辅导小组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自学



民生证券将公司法、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新股发行制度相关的法规汇总并发放给德和科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财务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组织其自学。



(2)专题讨论



辅导小组成员就辅导中发现的问题与德和科技的管理层进行了专题讨论。



(3)现场授课



辅导工作小组在德和科技会议室组织了现场集中授课培训。辅导工作小组民生证券、金杜律师及天健会计师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组织专人主讲《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主要内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公司制定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包括辅导的目的、要求、内容及实施方案,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督促公司实施辅导计划;



2、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4、核查公司的运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德和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6、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7、督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

8、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9、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共同协助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



10、协助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11、核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2、辅导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民生证券辅导人员对取得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整理,正在完备工作底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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