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853 证券简称:永和阳光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湖南永和阳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853 永和阳光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陈文中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 1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二)审议《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202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提出《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郑荣兵。
(八)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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