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2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0818 证券简称:莱斯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何凯
6.会议列席人员:刘志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董事郭铁英、张英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北京通州分行申请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我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申请金额 450 万元人民币,期
公告编号:2023-010
限壹年,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的授信。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何凯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纯受益,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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