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8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2】第 011 号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莱斯达)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你公司于 7 月 15 日披露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与
工作需要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联席董事长 1 人,并选举公司董事杨海军先生为联席董事长。对此,你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股东大会制度》,约定联席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
请你公司对下列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1. 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一职是否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2. 公司现任董事长是否正常履职,董事会增设联席董
事长的原因,是否为代董事长履行相应职责,增设联席董事长而非副董事长的考虑;
3. 如董事长与联席董事长在履职中存在冲突,你公司
应如何解决相关问题,并说明你公司的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
最终责任人。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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