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70807 证券简称:贝塔电子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署的协议已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与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年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尚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6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19761)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
00019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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