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邱芳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0.2524%的股份,其中:邱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57.1429%;同时,邱芳是本公司机构股东贝塔投资的执行合伙人,持有
贝塔投资33.3333%的股份,而贝塔投资持有公司9.3294%的股份,从而邱芳通
过贝塔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095%的股份。同时,邱芳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
经理,在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上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若邱芳利用实际控制人的特殊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进行控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通讯、工控、新能源(太阳能)、车载电源、智能电控电源等领域。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占其同期营业收入的88.95%、50.26%和59.36%,尽管自2015年度以来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2014年度有所下降,但公司客户集中度仍然相对较高。若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幅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数量,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新绛贝塔、宜春贝塔享受《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中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或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公司将面临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欠缺。
股份公司设立后,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现行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仍有待提高,随着公司未来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五)短期偿债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99%、
75.97%和60.92%,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18、0.78和0.93。截至2016年6
月30日,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是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占资
产总额的 53.29%。目前,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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