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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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 义......2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4
第二部分 正文......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6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7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8
四、公司的设立......10
五、公司的独立性......13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4
七、公司的股本演变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19
八、公司的业务......2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9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38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40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45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45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6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48
十六、公司的税务......50
十七、公司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安全生产和劳动用工......52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56
十九、结论性法律意见......57
第三部分 结尾......58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贝塔电子、公司 指 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贝塔有限 指 深圳市贝塔电子有限公司,系贝塔电子前身
新绛贝塔 指 新绛县贝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贝塔 指 惠州市贝塔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宜春贝塔 指 宜春市贝塔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贝塔投资 指 深圳市贝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盈利时代 指 盈利时代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场监管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让系统
本次挂牌 指 贝塔电子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所 指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亚太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大正 指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指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报告期 指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贝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亚太于2016年3月30日出具的《深圳市贝塔电
《审计报告》 指 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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