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0788 证券简称:ST 润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雅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月 27 日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3] 0005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关于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股转办发〔2022〕93 号)要求,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润雅科技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2,292,379.22 元,2021 年发生净亏损 3,913,465.75 元,2022
年发生净亏损 725,523.29 元,连续三年亏损,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 34,893,436.05 元、17,115,266.31 元、4,346,261.51 元,收入呈逐年
大幅下降趋势,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8,924,483.19 元,这
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润雅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润雅科技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
公告编号:2023-017
原因是润雅科技截止 2022 年公司亏损 725,523.29 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8,924,483.1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 242,100.47 元,虽然
为正数,负债已低于资产总额,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为-725,523.29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81.46%,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情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强调。
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 2023 年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1)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储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业务,增加营业收入。(2)公司依托股东既有的风电和光伏项目资源,嫁接销售渠道,迅速扩张市场规模,营业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逐步增强。(3)加强技术研发力量,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毛利较高的技术服务业务,提高公司利润率。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带有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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