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 2017-045
证券代码: 870769 证券简称: 大千教育 主办券商: 长城证券
陕西大千教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0 日 11 时 30 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4 日。 股权登记日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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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45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偶发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缴纳电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
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
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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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45
(三) 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 8 号御道华城 1-10707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 8 号御道华城 1-10707
邮编: 710016
联系人:何昕
电话: 029-86683809
传真: 029-86683809
(二) 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 陕西大千教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
陕西大千教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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