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70766 证券简称:吉美瑞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2006年 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 10 日发布的
《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2017年5月,财政部颁发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5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年 1月 1 日起与
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 “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
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58,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
告期金额减少 58,000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将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二)、《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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