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3
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陆静、黄少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唐伟先生将公司董事会2018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胥双先生将公司监事会2018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事项。
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审议《关于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六)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2019年度成都博智维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性交易情况如下:
2019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500万元。其中,为上加下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提供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250万元;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250万元。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8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并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策变更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事项》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与2018年12月分别取得成都银行贷款200万元与300万元。根据银行要求,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该两笔贷款为公司提供了担保,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即唐伟、刘畅,以及博智信息对上述两笔贷款提供了反担保,担保期间与对应的两笔贷款时间相同,分别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4日和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其中,唐伟、刘畅的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博智信息的担保形式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金额为其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全部应收账款(自2018年8月9日起,至成都中小担追偿权诉讼时效届满之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给成都中小担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819.91万元。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与2018年8月与控股子公司郑州智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初信息”)发生了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容为智初信息为公司提供软件技术服务,金额为216,981.14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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