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0738 证券简称:金亿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徽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安徽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5人,实际与会董事5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
公告编号:2019-015
股股东承诺: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异议股东可以就股份转让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
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后5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19-015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陈贝贝
联系电话:0556-6540098
联系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经五路
特此公告。
安徽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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