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75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标科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6727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净值为 36,191,173.78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37.09%,期末余
额为 79,287,321.42 元,我们执行了函证、替代测试、期后收款测试等审计程序,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我们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收账款的回函比例仅为 9.91%,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认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以及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同时也无法确认应收账款的计价以及营业收入的准确性。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11,604,416.52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11.89%,我们执
行了函证、替代测试,检查了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款项,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付账款也未回函,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认预付账款是否真实,剩余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无法准确计量。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22,941,380.11 元,占期末负债总额的 30.14%,我们执
行了函证、替代测试、期后付款测试等审计程序,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我们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付账款的回函比例仅为 4.74%,我们也无法实施其他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效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认应付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同时也无法确认应付账款计价的准确性。
4、存货
精标科技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发出商品 17,031,334.54 元,占
期末资产总额的 17.45%,我们无法实施监盘程序,函证也未回函,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我们未取得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认发出商品是否真实存在,同时也无法确认发出商品计价的准确性。
5、诉讼事项
精标科技公司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因涉诉案件中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还未最终判定,我们亦未获得完整的诉讼资料,无法判断这些案件最终涉及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6、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精标科技公司连年亏损,经营状况不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21,456,899.23 元 ,未 分 配利 润为 -88,817,7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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