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6
证券代码:870695 证券简称:恩永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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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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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尚伦律师事务所吕海波、周晓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3)。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18年度取得的主要工作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对经营业绩进行总结;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提出了2019年公司发展的主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4034号】。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4034号】,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13,235.8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078,241.19元。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八)审议《关于2019年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各项工作。现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其审计的年服务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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