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汪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4034号】,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13,235.8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078,241.19元。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续聘中兴财光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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