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微东: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摘牌微东资讯
2023-06-30 19:59: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70691 证券简称:ST 微东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0154 号)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一)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自 2021 年 1 月起,微东科技公司
已处于停产状态,目前无在职员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微东科技公司累
计亏损 16,664,496.61 元,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其中 2019 年至2022 年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 润 分 别 为 -991,715.09 元、-2,048,110.23 元、314,372.83 元、-321,330.41 元。

根据获取的诉讼资料,以及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互联网公开信息;微东科技公司存在大额诉讼:2020 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微东科技公司未支付挂牌费一案,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郑州仲裁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2020)郑仲裁字第 0096 号仲裁意见:“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申请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挂牌财务顾问费、持续督导费共计 104
万元及利息”,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微东科技公司尚未偿还金额 102 万元,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微东科技公司未在指定
期间履行偿还义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作出(2022)豫 01

公告编号:2023-026

执 1696 号的决议:“河南微东科技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河南微东科技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微东科技公司
账面货币资金 460.92 元,截止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货币资金 171.26 元,流动资
产小于流动负债,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微东科技公司未履行偿还义务。

上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微东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微东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为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制定的拟改善措施,但对拟改善措施的可执行性披露不充分。我们无法获取与微东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微东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 接收捐赠事项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2022 年 11 月份,辽宁康汭枔畜牧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资产捐赠协议》捐赠 12 块林地(辽宁康汭枔畜牧业有限公司和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昭昭);企业暂以协议中的 2,147,745.00 元入账并记入“无形资产-林地使用权”,减去 2022 年应摊销金额 13,040.30 元,最终对净资产的影响金额为 2,134,704.70 元(捐赠前、后的净资产由-1,679,120.99 元变动为 455,583.71 元)。由于捐赠林地尚未进行评估和办理过户,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无形资产交易作价的合理性无法判断,对捐赠交易实质上是否已完成无法确认;截止审计报告日,无法判断以上事项对微东科技公司所涉期间净资产的影响。

二、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目前传统业务已停滞多年,原有的经营业务已退出,新的经营业务正在逐步开展,而受三年疫情防控的影响,公司新业务的开拓进展较慢,故未能在短期内将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针对审计报告所述事项,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疫情影响消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