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0691 证券简称:ST 微东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能在2022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要提前 20 天通知。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未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公司董
事会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并拟在
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时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将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披露。
在此之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微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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