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70684 证券简称:志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严一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龙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于2018年9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岗额协字第7000032号”的《中小企
公告编号:2018-018
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期限一年,有效期自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一丰、严晴、肖新花以其名下房产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在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018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编号为“2018圳中银岗小借字第000032号”的《借款申请书》,于2018年9月26日借款人民币900万,用于采购原材料,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天数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公司实际于2018年09月30日收到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计人民币900万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严一丰、严晴、深圳市志海合众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志海新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不适用关联方回避制度,均不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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