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8
证券代码:870672 证券简称:维旺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7月15日,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本次股份发行采取现金认购的方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是否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作任何约定。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均已签署《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2日。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发行不存在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询价及定价过程
截至2017年7月25日17:00时止,经本公司及主办券商确认收
到符合本次股票发行条件的认购对象《认购意向单》总股数为1,023
万股,报价全部为23.46元/股。
公司董事会对收到的有效《认购意向单》进行簿记建档,根据有效认购对象与公司战略及未来发展的契合程度、结合有效认购对象的类型、认购数量、认购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23.46元/股,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2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
三、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要求的投资者。
根据有效认购对象与公司战略及未来发展的契合程度、结合有效认购对象的类型、认购数量、认购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23.46元/股,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23 万股,其中以现金认购不超过 1,023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
(二)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自2017年8月1日(含当日)起,认购人进行
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缴款截止日:2017年8月14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现金认购的认购人于2017年8月14日(含当日)17:00前,将
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公司传真:010-82065026)或扫描后邮件发送至(stock@vivame.cn),同时电话确认(公司电话:010-82065026)。
如果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需要把网上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邮件到上述指定邮箱。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7年8月15日18:00,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
以邮件方式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3001000000079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人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维旺明股票发行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费用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款内扣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在2017年8月14日前收到认购方的汇款底单,但未
在2017年8月14日前收到银行到账确认通知,公司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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