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9
证券代码:870672 证券简称:维旺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颖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本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81】元——【26.06】元(含22.81元和26.06元),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3,44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246,400.00】元。具体股票发行方案内容详见2017年6月2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c/)披露的《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18)。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
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要求,公司在浦发硅谷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发硅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考虑本次股票发行的目的、认购人认购数量、认购对象的类型以及认购人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度等因素确定发行对象及向其发行的股份数量;
(2)与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3)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本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4)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5)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6)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相关备案工作;
(7)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事项将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上述发生变更内容及股份发行涉及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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