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无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无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二)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4,120.04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5.94%;净利润-2,120,784.09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64.26%。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19]007007号)。
公司财务数据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2号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三)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9年4月22日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四)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五)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
(六)审议《关于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拟同意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七)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拟提名汪晶先生、冯跃海先生、叶燕女士、叶文玲女士、董逸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汪晶先生、冯跃海先生、叶燕女士、叶文玲女士、董逸男女士为连选连任。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拟提名王艳芳女士、陈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曹先青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曹先青先生、王艳芳女士连选连任,陈超先生新任。
(九)审议《关于上海康晟航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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