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6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50 新中大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议案》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0)。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称“终止 挂牌”),为确保终止挂牌的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等。(3)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与会股东于会议召开当日在会议现场登记签到。出席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 0 分
(三) 登记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571-88270588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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