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5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由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 13:00。
公告编号:2019-033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 1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2)。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与会股东于会议召开当日在会议现场登记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 12 时至 13 时
(三) 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88 号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
业园 N 座 9 楼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571-88270588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