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0614 证券简称:精通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刘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和加强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水平。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旭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
任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精通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
部副总监;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任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副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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