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奥尼电子资讯
2017-05-22 16:00: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22

证券代码:870575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艾元桥、蔡金初、魏贤华。



受让方: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科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精工”)48%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受让艾元桥、蔡金初、魏贤华合计持有的科美精工48%的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科美精工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拟以48万元受让。



因艾元桥与公司董事廖木程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7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因艾元桥与公司董事廖木程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廖木程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因本次交易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也无需征得债权人及第三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艾元桥,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朱坊村路东46号,最近三年担任过科美精工生产课长(2007年5月--2015年3月)、科美精工生产部经理(2015年3月-至今)。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姓名蔡金初,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星河丹堤花园E区8幢1701室,最近三年担任过科美精工生产厂长(2014年1月—2015年2月)、科美精工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



3.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三



交易对手方姓名魏贤华,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湖南省常宁市烟洲镇江水村爱国村民小组14号,最近三年担任过科美精工副总经理(2015年1月—2015年12月)、奥尼电子质量中心经理(2016年1月---至今)。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除交易对方之艾元桥与公司董事廖木程具有亲属关系外,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科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48%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



深圳市科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奥美世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五栋4、5层;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贸易;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汽车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及其周边配件的生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美精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6.28万元、负债总



额为1788.18万元、净资产为-1531.90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1415.02万元、



净利润为-686.6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科美精工52%的



股权、艾元桥持有科美精工19.5%的股权、蔡金初持有科美精工17%的股权、魏



贤华持有科美精工11.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科美精工100%的股权。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以上内容以最终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