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藤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和藤医药资讯
2016-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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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05

关于西藏和藤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西藏和藤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

西藏和藤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

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

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存货。公司2015年10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

2013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分别为54,819,313.39元、

41,268,658.43元及50,954,690.25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34.66%、31.49%及36.96%。请公司:(1)披露存货构成及波动原

因;结合经营模式、生产周期、生产模式等补充分析并说明存货构成

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对存货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

结合生产模式分析公司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

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存货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的规定。(4)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的,汇总披露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结合公司盘点报告补

充核查公司盘点情况,并说明履行的监盘程序;(2)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及转回的具体依据、测算过程,并进一步核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

否谨慎合理;(3)公司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分配与结转情况,

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分配及结转方法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

是否存在通过存货科目调节利润的情形。

2、关于股份支付。2014年3月10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熊华清将其持有股份40.00万股以每股1元的

价格转让给单佩武,存在转让价格低于近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1)请公司说明本次转让股份价格较低是否认定为股权激励行为;

(2)请会计师就此种情形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相

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3)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事项。

3、关于应收账款。公司2015年10月31日、2014年12月31

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8,801,080.09元、

36,704,754.84元及31,226,828.26元,占相应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30.85%、28.00%及22.65%,所占比重较高。请公司:(1)结

合收款政策、客户对象、业务特点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以及

占当期收入的比例的合理性;(2)报告期内或期后有大额冲减的,请

公司披露冲减原因;(3)结合同行业公司以及公司自身特点分析坏账

计提政策的谨慎性;(4)说明期后收款情况。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

师核查上述事项。

4、关于营运资金风险。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报告期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应对偿

付应付账款的具体措施及风险控制方法。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补

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

关系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销售大部分通过经销商来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商客户数量较直接客户数量占比更高。(1)请公

司披露报告期各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与商的合作模式、

产品定价原则、交易结算方式,说明为买断销售或代理销售,相关退

货政策,报告期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2)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内

商家数、地域分布情况、主要商名称、各期对其销售内容及金额,请

主办券商核查报告期主要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请公司披

露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具体原则,请会计师对报告期内收入确认、

成本结转的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报告期内是

否存在利用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4)请主办券商对销售产品是

否实现终端客户销售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并对收入的真实性发

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存在向个人销售的情形。(1)请公司披露现金收付款

金额及占比,以及现金收付款的必要性。(2)请公司披露针对个人客

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项结算方式等,并披露公司针对

采购循环、生产循环、销售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3)请公司结

合发票开具与取得情况说明公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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