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0536 证券简称:快达农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内,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公司 2024 年与关联方之间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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