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0512 证券简称:索拉特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护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将要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
公告编号:2024-022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公允市场价格协议方式结算,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索拉特特种玻璃(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波、仲鸣兰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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