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70504 证券简称:易聆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易聆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易聆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深圳市易聆科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定于 2017年 2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17年 2日 6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7年 1月 23 日,直接持有公司29.38%股份的股东彭建中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 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申请增加关联方为公司2017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 2017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申请股东深圳市思睿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保证,以其资产提供质押、抵押担保等),拟需要申请金融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保证、开立保函等),同时由公司以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或由深圳市思睿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向金融公司提供反担保(包括保证,以其资产提供质押、抵押担保等)。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彭建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1.32万股,占公司总股
公告编号:2017-010
本的 29.38%。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 2月 8
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彭建中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
变。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其他事项请参阅2017年 1月 20 日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深圳市易聆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说明
增加提案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四)审议《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1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