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70501 证券简称:灵山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无锡灵山景区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山景区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股转公司予以受理,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180962的《受理通知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10月
公告编号:2018-024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截至本报告日,该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但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灵山景区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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