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0496 证券简称:港峰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李洋、刘玉国、陈岐举、万忠胜、周洪富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
全部发行对象自愿做出股票锁定承诺,即自完成股
承诺事项的内容
票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对外转让公司股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8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对新增股份限售
安排“本次股票发行有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限售,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全部发行对象自愿做出股票锁定承诺,即自完成股票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对外转让公司股票。”
由于《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未披露新增股份股票登记日期,根据公司 2018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不予限售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故本次发行全部认购对象所持股票锁定期从
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算起自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
截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本次股票发行股东自愿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无
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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