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70496 证券简称:港峰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其它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496 港峰股份 2022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满娜、李旭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 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做了规划。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汇报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对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做了规划,并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
司运营 实际,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续聘其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 字 [2022]110Z0055 号 )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为
511,007.21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633,974.35 元,仍为亏损状态,所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金额为-7,633,974.35 元,公司实收股本 20,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的《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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