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7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 录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5
二、本次收购的授权与批准...... 10
三、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0
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17
五、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独立性...... 19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20
七、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22
八、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本次收购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2
九、收购人就本次收购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22
十、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24
十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 24
十二、结论性意见...... 25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收购人/受让方/ 指 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黎明
被收购人/公众
公司/公司/厚利 指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春
益嘉盛 指 苏州益嘉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磐翠资 指 苏州工业园区磐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产
收购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磐翠资产持有的公
众公司 12,518,4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
本次收购 指 30.00%。收购完成后,新黎明合计持有公众公司
12,518,4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 30.00%,
成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收购报告书》 指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
《 股 份 转 让 协 指 2022 年 7 月 5 日,新黎明与磐翠资产签署的《苏
议》 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义所需,指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 购 管 理 办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法》
《 监 督 管 理 办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
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管理办法》 办法》
《诚信监督管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
指引》 引》
《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细则》
《特定事项协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
转让业务办理指 指 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
南》
本所 指 江苏益友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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